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专项通知,注意申报要求,尤其要注意限制性条件:同一年度凡已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自治区社科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类似项目的,不能申报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代文艺评论专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文艺评论专项不得与本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时申报,如立项后查实属于重复申报,立即撤销立项项目,且取消次年申报资格;本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但未获得立项的负责人在完善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可以申报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空白申报材料请从官方网站下载。
http://nmgskghw.nmgnews.com.cn/system/2023/05/23/013441248.shtml
二、材料提交要求:请于6月15日17点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并中缝装订)、活页(一式4份)的纸质版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到主楼716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m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