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详情见附件。
校内符合文件要求有意愿申报者请按文件要求准备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并于5月26日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科研处7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mykyc@126.com
科研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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